为加强市场信用体系建设,强化对商事主体事中事后监管,充分发挥审判信息公开作用,提高诉讼文书送达效率,降低纠纷解决成本,5月21日,我院与开平市监局召开了商事主体住所、经营场所信息共享工作第一次协调会议。我院党组书记、院长曹富荣、市监局党组成员、副局长吴尧新出席会议。
会上,曹富荣院长表示,商事主体住所、经营场所信息共享工作机制,是破解送达难问题的有力措施,既有利于法院缩短审判周期,加速案件审理,又有利于市监局及时对商事主体进行监管,强化市场信用体系建设。机制能否起到实效,需要市监局与法院互相配合,及时做好商事主体住所、经营场所信息共享相关工作,共同推进机制落地生根。
随后,我院与市监局就商事主体住所、经营场所信息共享工作如何衔接开展、现阶段遇到的问题以及相关建议进行了深入的讨论,并就商事主体住所、经营场所信息共享工作达成了共识。